根据国省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贴政策规定,结合甘孜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际做以下解读。
一、补贴范围标准
(一)报废燃油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。个人消费者报废2011年6月30日前(含当日)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、报废2013年6月30日前(含当日)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(包括混合油、天然气、液化石油气、甲醇、乙醇、氢、生物燃料等)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,购买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补贴10000元,购买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新车的补贴7000元。
(二)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乘用车。个人消费者报废2018 年 4 月 30 日(含当日)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,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车的,给予补贴10000元(购买燃油乘用车不给予补贴)。
(三)特殊情况补贴。个人消费者报废符合条件的旧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新车,若提交补贴申请时所购车型已从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中移除,但所购新车的“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”开具当日该车型在《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中,仍可享受10000元补贴。
二、政策执行时间
个人消费者可以先报废旧车,也可以先购买新车,但有关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,应于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开具,并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提交。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,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。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,不予办理补贴。
三、补贴申报途径
乘用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提交,采用线上办理方式,主要途径有两个:
(1)手机端可通过支付宝、抖音、微信、云闪付等平台首页搜索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(最简单),或直接扫描“汽车以旧换新”小程序二维码(如下图),进入申请页面,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即可。
(2)电脑端可通过登录“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”网站(https://qclt.mofcom.gov.cn),点击“汽车以旧换新”专栏,进入申请页面,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即可。
四、补贴申报资料
申请人需准备本人身份证、本人银行卡(工商银行、农业银行、建设银行、中国银行、邮政银行等中国境内银行)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共6件资料,以上资料信息为购车消费者本人(同一人)的资料信息。
五、补贴申报流程
(一)录入信息。申请人在相应平台点击申请补贴后,依次登录验证、填写申请人信息、报废汽车信息、购置新车信息并上传对应证件照片(扫描件、复印件清晰亦可)。
(二)提交申请。完成以上填报后,申请人需对补贴信息进行再次检查,准确无误后提交申请,完成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操作。
(三)查询状态。申请人可通过申请进度查询入口查询已填写的补贴申请信息、受理审核状态,如有退回的请按退回提示进行信息补正。
六、部门受理审核
(一)受理时间
甘孜州商务合作局对购车者提交的补贴申请资料信息,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。
(二)审核流程
1. 系统自行审核。进行信息审核环节后,系统会根据申请材料,按报废汽车回收地、报废汽车登记地、新车发票开具地、新车注册登记地分别推送至相关市(州)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。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开具地为补贴受理地。
2. 州商务合作局审核。申报资料中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》《机动车注销证明》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》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“四个分项信息”的办理地都在甘孜州的,由州商务合作局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填报信息完整性、材料清晰度等进行全面审核;需要州级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,由州商务合作局负责协调审核。如资料信息不齐全、不清楚、不规范的,退回申请人进行补正。对“四个分项信息”有的不在甘孜州办理的,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到办理地审核,在办理地审核后再推送到州商务合作局审核。
3. 完成信息终审。各项信息全部审核完成通过后,会在相关平台显示“审核通过”;若审核不通过,系统会将理由及结果通过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。审核时间为15个工作日。
七、补贴发放时限
信息终审通过后,系统会自动生成《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信息表》,由州商务合作局、州财政局汇总审核情况后,州财政局将国家、省级、州级需承担的补贴资金下达到相关县(市)财政局,由各县(市)财政按比例配齐资金后按季拨付到申请人预留银行卡账户。
八、补贴资金管理
落实财政逐级分担以旧换新定额补贴资金,由中、省、州、县(市)财政按照70%:12%:7.2%:10.8%比例共担。
州商务合作局、州财政局根据省商务厅、省财政厅的通知要求,按时落实全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补贴资金清算工作。